2025年保定市市本级享受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七批)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河北省人社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文件精神,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审核,第七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复兴中路证券营业部等15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60.3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单位:失业待遇审核部
联系电话:0312-5077059
附件:2025年第七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