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核,我局拟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漳州分所等参保单位给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接待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96-2024423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4号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附件:2024度市本级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情况表(第二批)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